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创新生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44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策宣贯力度,落实评价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要求,严格执行评价条件和程序,加强对参评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的审验,按要求开展实地核查和集中抽查等工作,提高评价工作质量。
二、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按属地原则自愿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参评企业,由市科技局在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在平台公告。参评企业应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三、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要求,市科技局将组织评价机构对公示前的部分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年底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入库企业进行集中抽查,及时处理不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被核查企业应按要求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核查所需相关资料。
四、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于6月27日启动并开放平台,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请符合参评条件的企业尽快办理评价入库,及时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扶持政策。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市科技局企业处 余然平 67513235
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 李济、廖敏 67516527
附件: 1. 《重庆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组织工作机构信息表》
2.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44号)
3.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
4.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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