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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3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申报时间: 2023-05-23 -2023-06-06 受理部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未受到失信联合惩戒。     (2)培训能力。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的需要;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培训包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依托企业建设的,须建立有完善的职工技能培训制度,能足额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占企业用工(含劳务派遣)总量的40%以上。     (3)师资队伍。有符合培训要求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须有满足培训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一体化教师不少于5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等级)的教师占实习、实训教师总数的40%以上。     (4)校企合作。院校与企业之间建立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建培训实习基地,互派教师交流实践。具有5个以上职业工种与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相匹配的实习实训条件,建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     (5)项目产出。项目实施一年后,围绕5个以上职业工种,从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能力评价、技能竞赛等方面,构成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并积极面向社会和本行业开展培训服务,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组织和承担职业培训师资研修培训、教材教法研发等工作。项目实施两年后,年开展培训规模3000人次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1000人次。     2.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2)培训能力。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年培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500名以上的需要;培训目标明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具有与2~3个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技能人才比较密集,占企业用工(含劳务派遣)总量的35%以上;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5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     (3)师资队伍。有符合培训要求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20-1:22;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35%以上。     (4)校企合作。与3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有3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学生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学生实习基地,聘请技师、高级技师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担任指导教师。     (二)倾斜条件。     同等条件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对象予以倾斜:     1.培训能力特别突出,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5000人,年培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2000名以上。     2.年培训数字技能人才3000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1000人。     3. 在人力社保部门备案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年开展技能人才评价1000人次以上。积极承担职业技能提升、企业新型学徒制、工学一体化推广等重点任务。     4.已建成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或者市级集训基地,培养选手在国际、全国技能大赛上取得优异成绩,并积极承办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重大活动。     5. 已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且验收评估等次为优秀的或者全日制高级工及以上培养学生占比达50%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同时年度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企业及劳动者调查评价满意率达到90%以上。
支持力度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或者《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基本情况表》《推荐单位技能人才占比情况核查证明表》(详见附件2、3、4、5、6、7)。
项目来源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意见》(中办发〔2022〕58号) http://www.gov.cn/zhengce/2022-10/07/content_5716030.htm